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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单协议

  • 发布时间:2022-09-28 15: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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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详述买方在本平台使用服务所须遵守的条款和条件。如买方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卖方。买方点击“提交订单”,则视为买方已完全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且具有提交订单、支付货款等在本平台下单采购及与卖方合作的全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买方提交订单并完成付款后,本协议即在买方及卖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买方如不同意以上协议及/或对其进行修改,请勿付款。


1. 订单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数量、价格、交期的变动,当发生上述变动时,卖方将及时与买方沟通,并按照买方最终确认同意的方式进行发货,买方的回复确认行为即视为确认此种更改;


2. 因海关、政府干预、上述第一条可能发生变动的情形、原材料出口国家对产品的出口限制政策和相关税费调整或不可抗力等不可归因于卖方原因而产生的交易价格变动、交货延期或订单取消等状况,卖方不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任何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3. 在订单执行过程中,由于交易标的的特殊性,卖方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站内消息、邮件、短信的方式与买方确认下单、付款、发货等信息,买方需在收到通知后的约定时间内根据通知内容回复,买方逾期未回复的,将视为买方默认同意,卖方将根据通知内容执行;


4. 产品总金额为产品数量乘以产品单价的小计总和,订单总额等于产品总金额加上可能会产生的运费费用,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的订单总额(即平台优惠券及积分等抵扣的金额不计算在内)。


5. 付款:买方通过在线支付,且须在提交订单后30分钟内完成支付。如买方未能在下单后30分钟内支付款项,卖方有权取消订单或暂停任何进一步的交付或履行。


6. 发票:卖方只接受出货单在3个月内的开票申请(从自营仓下单的由南山电子开具发票,从非自营仓下单的由相应的平台商家开具发票),超过3个月的默认为无需开具发票。对订单总额在1000元以下的,卖方只开电子普通发票;对订单总额在1000元以上的,买方可申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提供买方的相关开票资料。若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运输过程中遗失或存在需退票情况,买方应当及时与卖方联系沟通,并应卖方要求进行配合。


7. 平台账户金额:本平台上涉及的任何退款,均直接退至用户的平台账户内,用户应及时查询确认。账户内所存金额仅可用于本平台上的消费直至消费完毕,不可提现、不作退还、不计利息。


8. 交付
8.1. 现有产品及需要订货的产品的交期均以订单评审的预计交期为参考。如果因不可控的突发状况造成交期延后,卖方不对买方承担责任,且买方不得因此而取消订单。如因买方原因造成产品签收延误和/或产生其他风险,后果由买方承担。
8.2. 卖方保留分批交付的权利。一批产品交付的延迟并不能使买方有权取消任何其他批次。
8.3. 如果需要变更订单交期,买方需及时向卖方咨询该订单在当前状态下是否能够进行交期变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卖方会满足买方的变更需求,但是当买方的订单已经进入处理阶段或者已经开始准备发货,买方则不能够变更交期。


9. 本平台默认配送方式为快递送货上门。快递物流及运费以本平台上的说明为准。


10. 产品损坏或灭失的风险将在产品从卖方之承运人交付给买方时转移给买方。卖方自产品交付后不再对产品的毁损、灭失承担任何责任。


11. 验收:买方收到产品后根据需要组织验收,确认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包括本平台提供的技术规格书、本平台的技术资料、双方确认的承认书资料及样品、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如果产品在合理检验中发现显著瑕疵及不符合产品规格书/说明书所述用途,或与订单列明产品的种类、规格或数量不符,或买方有与产品相关的任何其它异议,应在收货后一周内给予卖方详细的书面通知。如果买方逾期或未给予此类通知,则产品应被最终认为各方面均符合合同规定,不存在任何经合理检验即能发现的瑕疵,而买方因此被视为已完全接受产品。在买方能充分证明产品与合同不符或有瑕疵的情况下,卖方有权在合理的时间内酌情选择替换产品、补发产品或退还就该等产品当时已支付的价款。


12. 产品退换
12.1. 卖方本平台所列产品均已明示型号、价格,下单前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买方成功下单后,卖方将直接按照订单要求进行发货。若实际收货与订单不符,在收货后的一周内可提出退换货申请。
12.2. 任何产品退回前,需征得卖方同意方可退回。所有退回的产品由买方自担毁损灭失的风险和退回费用,且产品应为未被买方损坏并原包装完好。买方须负责退还产品给卖方并提供该等退货的交付证明。
12.3. 退换产品,请务必保留完整的原包装(包括外包装、内填充物)及确保产品标签完好,如有遗失或损坏将无法退换。如收货时包装破损请保留原状态即时拍照并联络。
12.4. 因产品质量问题申请的退货,如有必要,需提供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12.5. 订单生效后,除因质量问题外,卖方一般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取消订单及退货。若买方无故取消订单,视为买方违约,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卖方明确拒绝以下情形的退货申请:
12.5.1. 产品不是由卖方直接销售和装运。如卖方收到不是由其直接销售和装运的任何产品,卖方将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和销毁。对于买方向卖方退还的产品,买方证明所退还产品是从卖方购买,且未以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其他制造商、生产商、供应商、经销商、分销商或其他渠道的相同或类似产品进行整体或部分替换。
12.5.2. 订单生效后买方自行取消订单或错误订购。
12.5.3. 卖方按约定履行交货义务,买方拒不收货的。
12.5.4. 产品原包装和产品标签有损坏缺失。
12.5.5. 收货时间超过一周,以送货单/快递单签收日期/物流签收信息为准。
12.5.6. 遗失已开具的发票。
12.5.7. 产品已被买方使用/测试 。
12.5.8. 造成产品质量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事故、滥用、不合理使用、错误使用、电源问题、不按产品说明使用和/或储存和/或安装产品、未进行所需的预防性维护、正常的磨损、自然灾害、火灾、水灾、战争、暴力行为或任何同类事件;非卖方人员或非卖方授权的人士对产品进行调试、修理或支持、加工处理或转售,以及使用非卖方供应的零部件造成的问题。
12.6. 产品退换流程:
12.6.1. 联系卖方工作人员反馈买方的产品问题。
12.6.2. 卖方工作人员收到退换货申请后,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受理与买方联系,进行问题确认。
12.6.3. 确认无误后,卖方工作人员会对退换货申请进行审批并联络告之结果。
12.6.4. 获得产品退换同意后,买方需于2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寄至指定地址(若已开具发票,需将发票一并退回)。
12.6.5. 卖方收到退货并验收后,会安排相应退款或重新发货(该运费由卖方承担)。


13. 卖方提供给买方的产品、软件、培训资料等所拥有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买方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侵犯卖方的权利,若买方违反本协定的规定,卖方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卖方可要求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14. 卖方提供的所有硬件、软件及或技术数据受美国商务部下的《出口管理条例》(EAR)、美国财政部下的《外国资产管制条例》(OFAC)、美国国务院下的《国际武器运输条例》(ITAR),及其他适用的国内、国际出口管制条例管制。


15. 买方应确认对于从卖方采购的或者即将采购的产品、技术数据或者软件(“受控项目”)的使用或转让、出口、再出口、转售或者进口等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到其他国家的行为遵守欧盟、美国、日本或者其他适用的国家/地区的管制条例、制裁、禁运规定等进出口管控法律和法规。买方确认不会将从卖方购买的任何产品用于(或通过转让、出口、转口、转售等任何其他方式以用于)生产、制造、设计、开发或使用导弹(包括但不限于空间研究),化学或生物武器或核应用。同时,买方确认其所有权利益并非由美国财政部(OFAC)或行政命令禁止的人员持有。如买方单方面毁约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卖方作为供应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买方单方面毁约违反上述法律和法规造成卖方经济和名誉受损,买方应承担卖方全部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法律及其他成本)。


16. 买方应自担费用获取任何许可并遵守任何可适用的中国以及产品销往国的进出口条例。卖方保留拒绝向特定买方或特定国家供货的权利,以及要求买方提供最终用途和产品最后目的地的充分详情的权利。


17. 如若本协议有任何其他相反规定,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卖方及其关联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产品的销售或购买、对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协议的违反及/或对产品的使用而产生的或在任何方面与此有关的任何性质的任何间接、特别、偶然、附带、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金或价值减少、利润损失或丧失业务机会的损害赔偿金,也不对此负有任何责任。如该过错归因于买方的行为或疏忽,则买方应就任何人针对本平台销售的且用在买方产品中的产品提及的任何索赔对卖方进行赔偿,为卖方进行抗辩,使卖方免受损害。买方理解且同意,就买方对产品的使用或非因卖方原因导致产品无法使用,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18. 不可抗力:如果卖方迟延履行或未履行在本条件下的任何义务是归因于超出卖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原因(应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战争、火灾、广泛流行性疾病、爆炸、洪水、灾害性气候、进出口管制或禁运、劳动争议、产品或劳动力无法得到供给等),卖方不应就该等迟延履行或未能履行而对买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或被视作违约行为。因上述原因而使卖方履行协议受阻,卖方可以自主决定迟延履行或撤销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且不对此迟延、撤销或任何不能交货承担责任。


19. 买方应对卖方披露的所有涉密信息予以保密,非经卖方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买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0. 本平台上的相关文件与本协议条款,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条款及其他文件也经卖方详细阐述并合理解释;且由于交易标的的特殊性,双方均完全理解并认可其中可能存在限制一方责任、或免除和减少一方责任的条款,并对此均不持异议。如在协议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存在违约,原则上以双方友好协商为基础进行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法院诉讼。


21. 卖方保留无需通知即可修改本协议的权利,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本平台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买方有义务在您购买产品之前阅读本协议内容。在本协议条款变更后,买方购买产品的,表明买方同意购买产品当时最新的条款约定。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条款,卖方有权依其完全自主权修改该等条款,且该等修改应对买方和卖方有约束力。


© 2022,南京南山半导体有限公司。所有权利予以保留。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南山半导体有限公司所有。
最新修订日:2018 年 6 月 21 日
版本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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